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规则
1. 股东减持限制规定1.1 未盈利和违规限制减持
2023年10月04日03:09北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还受到一定的限制条件,包括未盈利和违规限制减持。
1.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限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减持。
1.3 董监高限制
挂牌公司董监高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2. 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请转板规定2.1 连续上市时间要求
2022年3月4日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请转板,应当已在北交所连续上市一年以上。
2.2 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
提交转板申请时已在北交所连续上市两年以上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
3. 北交所证券交易所成立背景3.1 第三个证券交易所
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大陆迎来了第三个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3.2 地理优势
坐落于******中心北京市,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在已有两家成熟证券交易所的前提下。
4. 北交所做市交易规则4.1 做市交易业务资格
根据规定,经证监会核准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北交所会员,即可以在北交所开展做市交易业务。
4.2 做市报价规则
北交所的做市报价采取了报价数量、报价价差等规则,做市会员需与北交所签订做市协议并开通做市交易权限。
5. 北交所股票交易规则5.1 退市整理期
股票上市交易首日(不包括增发)退市整理期首日,根据***证监会或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2 交易手续费
交易手续费包括交易经手费、券商佣金和印花税,具体标准根据规定进行收取。
2021年11月12日,北交所发布了交易规则试行公告,内容全长24页,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为了方便投资者理解和运用,对投资规则要点进行整理,投资者可参考北交所股票交易规则。
业务规则的起草遵循证券交易所制度建设的普遍规律,考虑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地位。北交所将根据意见情况对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和会员管理规则进行调整完善。
为避免不利情况,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规范上市公司相关法律对公司股份进行了限售规定。北交所上市规则中也有公司股份限售方面的相关规定。
2021年10月30日,北交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旨在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和持续监管事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