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试点城市有哪些 电子发票试点实施方案

2024-03-18 08:49:27 59 0

电子发票试点城市有哪些 电子发票试点实施方案

1. 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实行专票电子化

1.1 引言

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2. 青岛市全电发票试点

2.1 实施时间及纳税人范围

自2023年1月28日起,在青岛市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试点纳税人范围为2023年1月28日前设立登记的纳税人。

3. 四川、湖北、湖南等地区接收试点

3.1 实施范围

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等35地区可接收四川省试点。

4. 电子发票试点的历史

4.1 早期试点城市

2012年11月,深圳、重庆、南京、杭州、青岛等五个城市开始试行电子发票,2013年6月开始陆续开出电子发票。

5. 四川省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

5.1 实施公告

***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在2023年4月26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6. 厦门市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

6.1 实施情况

厦门市***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于2023年01月03日开始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

7. 推动电子发票电子化

7.1 驱动力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效应,带动本地区、本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电子发票电子化。

8. 试点纳税人使用纸质发票的规定

8.1 纸质发票规定

试点纳税人满足相关条件后,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普票,需事先核定相关发票票种和开票限额。

9. 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推广电子发票

9.1 背景

2012年5月,***发改委开始推动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应用,只有5个城市被批准进行电子发票试点。

9.2

***的电子发票试点城市不断扩大,电子化进程加快,将为财务管理带来更高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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