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已于2021年6月8日经银保监会2021年第7次委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公司治理监管
1.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对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规范监管,保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
二、明确法律依据和适用对象
2.1 《办法》明确了法律依据、适用对象和大股东认定标准,银保监会将对大股东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三、规范大股东行为
3.1 禁止大股东干预银行保险机构正常经营,利用持股优势谋取私利。
四、配合处理风险处置
4.1 大股东在银行保险机构发生重大风险时,应积极配合开展风险处置,维护经营稳定。
五、信息报送义务
5.1 大股东需严格履行信息报送义务,制定和完善内部工作程序,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六、明确责任和义务
6.1 大股东应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保护消费者权益。
七、总则及具体规定
7.1 《办法》共分八章五十八条,重点规定了大股东行为监管的法律依据和具体实施办法。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强调北京银行在***市***和市国资委的领导下,努力做好转型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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