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疫情防控20号文件 鄂尔多斯防疫工作进展
1. 2022年3月21日防疫措施
从事生产生活和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及快递运输的司乘人员,需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闭环管理,开展运输保障工作。须提前登录“鄂尔多斯智慧物联科技平台”。
2. 2022年5月21日餐饮单位防控
餐饮单位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开鄂尔多斯,避免前往疫情流行地区,特别是非必要的跨境出行。返城后需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接种新冠病***疫苗是最经济、最直接的预防手段。
3. 2022年11月13日全市疫情防控
落实***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和防控方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坚持“动态清零”方针,科学、精准地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4. 2021年10月25日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根据市、旗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修订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组织领导工作,确保各项防控任务的有效实施。
5. 2021年1月15日法治防控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法治思维来谋划、布局防控工作,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稳定农畜产品市场提供法治支持。
6. 2020年2月17日企业疫情防控
未成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缺乏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未制定完整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需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7. 2022年全面开启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鄂尔多斯将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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