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消索赔判了吗

2024-02-01 13:47:30 59 0

ST中安(股票代码:600654)因为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导致投资者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起诉索赔来获得赔偿。子公司中安消技术、中介机构招商证券以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承担了不同程度的连带责任。从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ST中安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并可通过股民维权315网报名参与索赔。

1.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据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这意味着那些因为ST中安的虚假陈述而导致损失的投资者有权利寻求赔偿。

根据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的观点,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他还指出,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2. ST中安索赔时段和条件

ST中安的索赔时段是从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4日。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在该时段内购买了ST中安的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最终的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可以向俞强律师团队报名参与索赔,报名渠道包括股民维权315网。

根据实践和相关规定,只要在2014年4月11日至2016年12月23日期间购买了600645股票,并在2016年12月24日后卖出的投资者均可通过股民维权315网报名参与索赔。

3. ST中安索赔案件的进展和胜诉案例

2011年11月22日,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中安消系列案件。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团队已代理多批次的索赔案件,并且在一审和二审中取得了胜诉。上海金融法院判决中安消向投资者赔偿部分损失。

虽然ST中安证券虚假陈述案的二审判决已经下达,但索赔仍在持续进行中。王金龙律师认为,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4日期间购买中安消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权利索赔。

4. 索赔条件和案情回溯

根据索赔条件,那些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3日期间购买了ST中安股票,并且在2016年12月23日当晚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已经确定可以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关于案情回溯,2016年12月22日,中安消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近年来,上海金融法院接受了多批次投资者起诉中安消的索赔案件,并且有新增涉案额。股民维权的活动也在不断进行中。

5. ST中安的示范判决和索赔

经过近四年的维权行动,ST中安索赔股民终于等来了示范判决胜诉的好消息。2020年11月28日至2021年2月2日期间,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了81名投资者对中安消的索赔案件,涉案额达4503万元。在2021年2月3日至2月28日期间,又新增受理了137名投资者的索赔案件。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ST中安,因虚假陈述于2019年5月27日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这次示范判决的胜诉对于等待索赔的ST中安股民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通过分析上述内容,可以得出以下ST中安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起诉索赔来获得赔偿。索赔的时段和条件是从2014年6月11日至2016年12月24日之间购买ST中安股票的投资者。案件已经取得胜诉,并且索赔仍在进行中。那些受损的投资者应积极参与索赔,并寻求法律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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